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政策

  • 索引号:
  • 制发机关:

    沾化区残疾人联合会

  • 发文字号:

  • 成文日期:

    2018-05-22

  • 内容概述:

  •  

     进一步做好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,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机制, 根据省残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鲁残联发[2010]25号)和市残联、市财政局《关于转发省残联、省财政厅<关于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滨残联[2010]22号)精神,现就对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       一、补贴对象和标准:


        凡具有我县常驻户口的低保重度残疾人(享受城镇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、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且残疾等级为一、二级的视力、肢体、智力和精神类别的残疾人)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生活补贴。


        二、资金渠道


        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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